模的不可约子模与极大子模
字数 4179 2025-12-13 11:20:56

模的不可约子模与极大子模

我们开始讲解“模的不可逆子模与极大子模”。这是一个研究模内部结构的基本概念,与单模、半单模等紧密相关。我将从最简单的情形出发,逐步深入。

第一步:回顾“子模”与“单模”的概念

  1. 子模:给定一个环 \(R\) 和一个(左)\(R\)-模 \(M\),如果 \(N\)\(M\) 的一个子集,并且在 \(M\) 的加法和数乘运算下也构成一个 \(R\)-模,则称 \(N\)\(M\) 的一个子模。例如,在整数环 \(\mathbb{Z}\) 上的模(即阿贝尔群)\(\mathbb{Z}\) 中,所有偶数组成的集合 \(2\mathbb{Z}\) 是一个子模。
  2. 单模:如果一个非零模 \(M\) 只有两个子模——零子模 \(\{0\}\) 和它自身 \(M\)——则称 \(M\)单模(或不可约模)。这意味着在子模的包含关系下,\(M\) 内部没有“非平凡”的子结构。例如,当 \(p\) 是素数时,\(\mathbb{Z}/p\mathbb{Z}\) 作为 \(\mathbb{Z}\)-模是单模,因为它没有非平凡的子群。

第二步:定义“极大子模”
现在,我们把“单模”的条件放宽,应用到任意模的非真子模上。

  • \(M\) 是一个 \(R\)-模。\(M\) 的一个真子模是指满足 \(N \neq M\) 的子模 \(N\)
  • \(M\) 的一个真子模 \(N\) 被称为极大子模,如果不存在另一个真子模 \(L\) 满足 \(N \subsetneq L \subsetneq M\)
  • 通俗理解:极大子模 \(N\)\(M\) 的“最大的”真子模。你不能在 \(N\) 和整个 \(M\) 之间再塞进另一个真子模。换句话说,如果把 \(N\) 扩大一点点(通过添加 \(M\) 中不在 \(N\) 里的元素),就必然得到整个 \(M\)

例子
考虑整数模 \(\mathbb{Z}\) 作为 \(\mathbb{Z}\)-模。它的子模是形如 \(n\mathbb{Z}\) 的理想。子模 \(p\mathbb{Z}\)(其中 \(p\) 是素数)是一个极大子模,因为:

  • 它是真子模(\(p\mathbb{Z} \neq \mathbb{Z}\))。
  • 如果有一个子模 \(L\) 满足 \(p\mathbb{Z} \subset L \subset \mathbb{Z}\),那么 \(L\) 也是一个理想,设 \(L = m\mathbb{Z}\)。由包含关系知 \(m\) 整除 \(p\),所以 \(m = 1\)\(m = p\)。若 \(m = 1\),则 \(L = \mathbb{Z}\);若 \(m = p\),则 \(L = p\mathbb{Z}\)。所以不存在严格介于两者之间的子模。

第三步:定义“不可约子模”
这是本词条的核心概念之一,它描述了子模的一种“极小性”。

  • \(M\) 是一个 \(R\)-模。\(M\) 的一个非零子模 \(N\) 被称为不可约子模,如果它不能写成 \(M\) 中两个比它更大的子模的交集。更精确地说:如果存在子模 \(N_1, N_2\) 使得 \(N = N_1 \cap N_2\),那么必然有 \(N = N_1\)\(N = N_2\)
  • 通俗理解:一个不可约子模是“不可分割”的。你不能把它表示成两个更大的、不同的子模的共同部分。它不是被“组合”出来的,而是某种“基本构件”。

例子

  1. 在任何模 \(M\) 中,单子模(即作为模是单模的子模)一定是不可约的。因为如果单子模 \(S\) 等于两个子模的交 \(N_1 \cap N_2\),而 \(S \subset N_1\),由于 \(S\) 是单模,其子模只有 \(0\)\(S\),所以要么 \(S \cap N_1 = 0\)(不可能,因为 \(S\) 非零),要么 \(S \subset N_1\) 意味着 \(N_1 = S\)
  2. 考虑 \(\mathbb{Z}\)-模 \(\mathbb{Z}\)。子模 \(6\mathbb{Z}\)可约的,因为它可以写成 \(6\mathbb{Z} = 2\mathbb{Z} \cap 3\mathbb{Z}\),而 \(6\mathbb{Z}\) 严格包含在 \(2\mathbb{Z}\)\(3\mathbb{Z}\) 中。子模 \(p\mathbb{Z}\)\(p\) 是素数)是不可约的吗?在 \(\mathbb{Z}\) 中,如果 \(p\mathbb{Z} = a\mathbb{Z} \cap b\mathbb{Z}\),那么 \(p\mathbb{Z}\)\(a\mathbb{Z}\)\(b\mathbb{Z}\) 的公倍数集,这要求 \(p\)\(a\)\(b\) 的最小公倍数。由于 \(p\) 是素数,这迫使 \(a\)\(b\) 等于 \(p\)。所以 \(p\mathbb{Z}\)\(\mathbb{Z}\) 的不可约子模。

第四步:不可约子模与极大子模的关系
这两个概念紧密相关,但并不等同。

  • 关系:在任意模 \(M\) 中,一个极大子模一定是不可约的
  • 证明:设 \(N\)\(M\) 的极大子模。假设 \(N = N_1 \cap N_2\),其中 \(N_1, N_2\) 是包含 \(N\) 的子模。如果 \(N \neq N_1\)\(N \neq N_2\),那么由于 \(N\) 是极大的,包含 \(N\) 且不等于 \(N\) 的子模只能是 \(M\) 本身。所以 \(N_1 = M\)\(N_2 = M\),那么 \(N = M \cap M = M\),这与 \(N\) 是真子模矛盾。所以 \(N = N_1\)\(N = N_2\),故 \(N\) 是不可约的。
  • 区别:反过来不成立。一个不可约子模不一定是极大子模。
  • 例子:考虑 \(\mathbb{Z}\)-模 \(\mathbb{Z} \oplus \mathbb{Z}\)。子模 \(N = \mathbb{Z} \oplus \{0\}\)不可约的吗?假设 \(N = N_1 \cap N_2\)。由于 \(N \cong \mathbb{Z}\) 是主理想整环上的自由模,它的子模结构简单。可以论证,如果 \(N_1, N_2\) 严格包含 \(N\),它们必须形如 \(\mathbb{Z} \oplus d\mathbb{Z}\) 的形式,它们的交可能比 \(N\) 大。实际上,在这个具体例子中,可以找到 \(N_1 = \mathbb{Z} \oplus 2\mathbb{Z}\)\(N_2 = \mathbb{Z} \oplus 3\mathbb{Z}\),则 \(N_1 \cap N_2 = \mathbb{Z} \oplus 6\mathbb{Z} \neq N\)。更直接的说明:\(N\) 本身不是极大的,因为我们可以找到子模 \(\mathbb{Z} \oplus 2\mathbb{Z}\) 严格包含 \(N\)。但我们需要验证其不可约性。假设 \(N = A \cap B\),由于 \(N\) 是直和项,其结构是“平坦”的,任何严格包含 \(N\) 的子模都会包含形如 \((0, n)\) 的非零元素。可以证明,如果 \(A\)\(B\) 都严格包含 \(N\),那么它们的交也会包含这样的元素,从而严格大于 \(N\)。所以 \(N\) 是不可约的。但它显然不是极大的,因为存在 \(\mathbb{Z} \oplus p\mathbb{Z}\) 这样的子模严格介于 \(N\)\(M\) 之间。

第五步:不可约子模的存在性与重要性

  1. 存在性:在诺特模(满足子模的升链条件)中,每个非零子模都可以表示为有限个不可约子模的交集。这是不可约分解定理(或称为不可交分解)的核心。这类似于整数分解为素数乘积,或理想分解为准素理想的交。这个定理表明,不可约子模是构建更复杂子模的“基本积木块”。
  2. 与根的关系:一个模 \(M\)(或称 Jacobson 根,记作 \(\text{Rad}(M)\))可以定义为 \(M\) 的所有极大子模的交集(如果 \(M\) 没有极大子模,则根定义为 \(M\))。由于极大子模都是不可约的,根也是不可约子模的交集。这连接了模的整体结构(根)和其基本构件(不可约子模)。

第六步:应用与总结

  • 不可约子模是分析模结构,特别是子模格结构的工具。
  • 极大子模是定义商模成为单模的关键:\(M/N\) 是单模当且仅当 \(N\)\(M\) 的极大子模。
  • 在表示论和代数几何中,这些概念有助于研究模的局部性质和分类。

核心要点回顾

  1. 极大子模:是极大的真子模,是“最大”的。
  2. 不可约子模:是不能表示为两个更大子模的非平凡交的子模,是“不可分割”的。
  3. 关系:极大子模一定是不可约子模,反之则不一定。
  4. 作用:不可约子模是子模不可约分解的基本单元,而极大子模定义了单商模和模的根。
模的不可约子模与极大子模 我们开始讲解“模的不可逆子模与极大子模”。这是一个研究模内部结构的基本概念,与单模、半单模等紧密相关。我将从最简单的情形出发,逐步深入。 第一步:回顾“子模”与“单模”的概念 子模 :给定一个环 \( R \) 和一个(左)\( R \)-模 \( M \),如果 \( N \) 是 \( M \) 的一个子集,并且在 \( M \) 的加法和数乘运算下也构成一个 \( R \)-模,则称 \( N \) 是 \( M \) 的一个 子模 。例如,在整数环 \( \mathbb{Z} \) 上的模(即阿贝尔群)\( \mathbb{Z} \) 中,所有偶数组成的集合 \( 2\mathbb{Z} \) 是一个子模。 单模 :如果一个非零模 \( M \) 只有两个子模——零子模 \(\{0\}\) 和它自身 \( M \)——则称 \( M \) 为 单模 (或不可约模)。这意味着在子模的包含关系下,\( M \) 内部没有“非平凡”的子结构。例如,当 \( p \) 是素数时,\( \mathbb{Z}/p\mathbb{Z} \) 作为 \( \mathbb{Z} \)-模是单模,因为它没有非平凡的子群。 第二步:定义“极大子模” 现在,我们把“单模”的条件放宽,应用到任意模的非真子模上。 设 \( M \) 是一个 \( R \)-模。\( M \) 的一个 真子模 是指满足 \( N \neq M \) 的子模 \( N \)。 \( M \) 的一个真子模 \( N \) 被称为 极大子模 ,如果不存在另一个真子模 \( L \) 满足 \( N \subsetneq L \subsetneq M \)。 通俗理解 :极大子模 \( N \) 是 \( M \) 的“最大的”真子模。你不能在 \( N \) 和整个 \( M \) 之间再塞进另一个真子模。换句话说,如果把 \( N \) 扩大一点点(通过添加 \( M \) 中不在 \( N \) 里的元素),就必然得到整个 \( M \)。 例子 : 考虑整数模 \( \mathbb{Z} \) 作为 \( \mathbb{Z} \)-模。它的子模是形如 \( n\mathbb{Z} \) 的理想。子模 \( p\mathbb{Z} \)(其中 \( p \) 是素数)是一个 极大子模 ,因为: 它是真子模(\( p\mathbb{Z} \neq \mathbb{Z} \))。 如果有一个子模 \( L \) 满足 \( p\mathbb{Z} \subset L \subset \mathbb{Z} \),那么 \( L \) 也是一个理想,设 \( L = m\mathbb{Z} \)。由包含关系知 \( m \) 整除 \( p \),所以 \( m = 1 \) 或 \( m = p \)。若 \( m = 1 \),则 \( L = \mathbb{Z} \);若 \( m = p \),则 \( L = p\mathbb{Z} \)。所以不存在严格介于两者之间的子模。 第三步:定义“不可约子模” 这是本词条的核心概念之一,它描述了子模的一种“极小性”。 设 \( M \) 是一个 \( R \)-模。\( M \) 的一个非零子模 \( N \) 被称为 不可约子模 ,如果它不能写成 \( M \) 中两个比它更大的子模的交集。更精确地说:如果存在子模 \( N_ 1, N_ 2 \) 使得 \( N = N_ 1 \cap N_ 2 \),那么必然有 \( N = N_ 1 \) 或 \( N = N_ 2 \)。 通俗理解 :一个不可约子模是“不可分割”的。你不能把它表示成两个更大的、不同的子模的共同部分。它不是被“组合”出来的,而是某种“基本构件”。 例子 : 在任何模 \( M \) 中, 单子模 (即作为模是单模的子模)一定是不可约的。因为如果单子模 \( S \) 等于两个子模的交 \( N_ 1 \cap N_ 2 \),而 \( S \subset N_ 1 \),由于 \( S \) 是单模,其子模只有 \( 0 \) 和 \( S \),所以要么 \( S \cap N_ 1 = 0 \)(不可能,因为 \( S \) 非零),要么 \( S \subset N_ 1 \) 意味着 \( N_ 1 = S \)。 考虑 \( \mathbb{Z} \)-模 \( \mathbb{Z} \)。子模 \( 6\mathbb{Z} \) 是 可约的 ,因为它可以写成 \( 6\mathbb{Z} = 2\mathbb{Z} \cap 3\mathbb{Z} \),而 \( 6\mathbb{Z} \) 严格包含在 \( 2\mathbb{Z} \) 和 \( 3\mathbb{Z} \) 中。子模 \( p\mathbb{Z} \)(\( p \) 是素数)是 不可约的 吗?在 \( \mathbb{Z} \) 中,如果 \( p\mathbb{Z} = a\mathbb{Z} \cap b\mathbb{Z} \),那么 \( p\mathbb{Z} \) 是 \( a\mathbb{Z} \) 和 \( b\mathbb{Z} \) 的公倍数集,这要求 \( p \) 是 \( a \) 和 \( b \) 的最小公倍数。由于 \( p \) 是素数,这迫使 \( a \) 或 \( b \) 等于 \( p \)。所以 \( p\mathbb{Z} \) 是 \( \mathbb{Z} \) 的不可约子模。 第四步:不可约子模与极大子模的关系 这两个概念紧密相关,但并不等同。 关系 :在任意模 \( M \) 中,一个 极大子模一定是不可约的 。 证明 :设 \( N \) 是 \( M \) 的极大子模。假设 \( N = N_ 1 \cap N_ 2 \),其中 \( N_ 1, N_ 2 \) 是包含 \( N \) 的子模。如果 \( N \neq N_ 1 \) 且 \( N \neq N_ 2 \),那么由于 \( N \) 是极大的,包含 \( N \) 且不等于 \( N \) 的子模只能是 \( M \) 本身。所以 \( N_ 1 = M \) 且 \( N_ 2 = M \),那么 \( N = M \cap M = M \),这与 \( N \) 是真子模矛盾。所以 \( N = N_ 1 \) 或 \( N = N_ 2 \),故 \( N \) 是不可约的。 区别 :反过来不成立。一个不可约子模不一定是极大子模。 例子 :考虑 \( \mathbb{Z} \)-模 \( \mathbb{Z} \oplus \mathbb{Z} \)。子模 \( N = \mathbb{Z} \oplus \{0\} \) 是 不可约的 吗?假设 \( N = N_ 1 \cap N_ 2 \)。由于 \( N \cong \mathbb{Z} \) 是主理想整环上的自由模,它的子模结构简单。可以论证,如果 \( N_ 1, N_ 2 \) 严格包含 \( N \),它们必须形如 \( \mathbb{Z} \oplus d\mathbb{Z} \) 的形式,它们的交可能比 \( N \) 大。实际上,在这个具体例子中,可以找到 \( N_ 1 = \mathbb{Z} \oplus 2\mathbb{Z} \), \( N_ 2 = \mathbb{Z} \oplus 3\mathbb{Z} \),则 \( N_ 1 \cap N_ 2 = \mathbb{Z} \oplus 6\mathbb{Z} \neq N \)。更直接的说明:\( N \) 本身不是极大的,因为我们可以找到子模 \( \mathbb{Z} \oplus 2\mathbb{Z} \) 严格包含 \( N \)。但我们需要验证其不可约性。假设 \( N = A \cap B \),由于 \( N \) 是直和项,其结构是“平坦”的,任何严格包含 \( N \) 的子模都会包含形如 \( (0, n) \) 的非零元素。可以证明,如果 \( A \) 和 \( B \) 都严格包含 \( N \),那么它们的交也会包含这样的元素,从而严格大于 \( N \)。所以 \( N \) 是不可约的。但它显然不是极大的,因为存在 \( \mathbb{Z} \oplus p\mathbb{Z} \) 这样的子模严格介于 \( N \) 和 \( M \) 之间。 第五步:不可约子模的存在性与重要性 存在性 :在诺特模(满足子模的升链条件)中,每个非零子模都可以表示为有限个不可约子模的交集。这是 不可约分解定理 (或称为 不可交分解 )的核心。这类似于整数分解为素数乘积,或理想分解为准素理想的交。这个定理表明,不可约子模是构建更复杂子模的“基本积木块”。 与根的关系 :一个模 \( M \) 的 根 (或称 Jacobson 根,记作 \( \text{Rad}(M) \))可以定义为 \( M \) 的所有极大子模的交集(如果 \( M \) 没有极大子模,则根定义为 \( M \))。由于极大子模都是不可约的,根也是不可约子模的交集。这连接了模的整体结构(根)和其基本构件(不可约子模)。 第六步:应用与总结 不可约子模是分析模结构,特别是子模格结构的工具。 极大子模是定义商模成为单模的关键:\( M/N \) 是单模当且仅当 \( N \) 是 \( M \) 的极大子模。 在表示论和代数几何中,这些概念有助于研究模的局部性质和分类。 核心要点回顾 : 极大子模 :是极大的真子模,是“最大”的。 不可约子模 :是不能表示为两个更大子模的非平凡交的子模,是“不可分割”的。 关系 :极大子模一定是不可约子模,反之则不一定。 作用 :不可约子模是子模不可约分解的基本单元,而极大子模定义了单商模和模的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