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
字数 4263 2025-12-07 17:49:25
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
好的,我们开始学习“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”这个词条。为了让你透彻理解,我将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,一步步构建,直到核心定义和结论。
第一步:复习核心基础——群
首先,我们需要一个最基础的代数结构:群。
- 定义:一个群是一个集合 \(G\),配上一种二元运算(通常称为乘法,记作 \(\cdot\) 或省略),满足以下四条公理:
- 封闭性:对任意 \(a, b \in G\),有 \(a \cdot b \in G\)。
- 结合律:对任意 \(a, b, c \in G\),有 \((a \cdot b) \cdot c = a \cdot (b \cdot c)\)。
- 单位元存在:存在一个元素 \(e \in G\),使得对任意 \(a \in G\),有 \(e \cdot a = a \cdot e = a\)。这个 \(e\) 称为单位元。
- 逆元存在:对任意 \(a \in G\),存在一个元素 \(b \in G\),使得 \(a \cdot b = b \cdot a = e\)。这个 \(b\) 称为 \(a\) 的逆元,记作 \(a^{-1}\)。
- 例子:全体整数 \(\mathbb{Z}\) 关于加法构成一个群,单位元是0。全体非零实数 \(\mathbb{R}^*\) 关于乘法构成一个群,单位元是1。
第二步:从群到子群
在一个大群内部,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具有同样群结构的小集合。
- 定义:设 \(G\) 是一个群。如果 \(G\) 的一个子集 \(H\) 关于 \(G\) 的运算也构成一个群,则称 \(H\) 是 \(G\) 的一个子群,记作 \(H \leq G\)。
- 判别法:要检验非空子集 \(H\) 是否为子群,只需验证:
- 对任意 \(a, b \in H\),有 \(a \cdot b \in H\)。(封闭性)
- 对任意 \(a \in H\),有 \(a^{-1} \in H\)。(存在逆元)
(单位元的存在性可由这两条推出。)
第三步:引入陪集与等价关系
我们希望用子群来“分割”整个群。为此,我们定义一种等价关系。
- 左陪集:设 \(H\) 是 \(G\) 的子群。对于 \(G\) 中任意一个元素 \(g\),集合 \(gH = \{ g \cdot h \mid h \in H \}\) 称为 \(H\) 的一个左陪集。
- 等价关系:我们可以定义一个关系:\(a \sim b\) 当且仅当 \(a^{-1}b \in H\)。可以证明这是一个等价关系。
- 它的一个等价类正好是 \(aH\)。
- 所有不同的左陪集 \(\{ gH \}\) 构成了群 \(G\) 的一个划分,即 \(G\) 中每个元素属于且仅属于一个左陪集。
- 右陪集:类似地,可以定义右陪集 \(Hg = \{ h \cdot g \mid h \in H \}\)。它由等价关系 \(a \sim’ b\) 当且仅当 \(ab^{-1} \in H\) 定义。
第四步:核心障碍与关键定义——正规子群
现在,一个自然的想法是:我们能否在所有这些陪集构成的集合上,自然地定义一种群运算?这个新群称为“商群”。
- 自然的尝试:我们希望定义陪集之间的乘法为:\((aH) \cdot (bH) = (ab)H\)。
- 问题:这个定义是否合理(良定义)?它必须不依赖于陪集代表元 \(a, b\) 的选择。即,如果 \(aH = a’H\) 且 \(bH = b’H\),那么必须有 \((ab)H = (a’b’)H\)。
- 推导条件:
- 由 \(aH = a’H\),知存在 \(h_1 \in H\) 使 \(a’ = a h_1\)。
- 由 \(bH = b’H\),知存在 \(h_2 \in H\) 使 \(b’ = b h_2\)。
- 那么 \(a’b’ = a h_1 b h_2\)。
- 我们希望 \(a’b’ \in (ab)H\),即存在某个 \(h_3 \in H\) 使得 \(a h_1 b h_2 = a b h_3\)。
- 两边左乘 \(a^{-1}\),右乘 \(h_2^{-1}\),得到:\(h_1 b = b h_3 h_2^{-1}\)。
- 为了使右边是 \(b\) 乘以 \(H\) 中某个元素,我们需要对任意 \(b \in G\) 和 \(h_1 \in H\),存在某个 \(h’ \in H\) 使得 \(h_1 b = b h’\)。
- 这等价于:对任意 \(b \in G\),有 \(b^{-1} h_1 b \in H\),记作 \(b^{-1} H b \subseteq H\)。
- 正规子群的定义:一个子群 \(N \leq G\) 如果满足以下等价条件之一,则称为 \(G\) 的正规子群,记作 \(N \trianglelefteq G\):
- \(\forall g \in G, g^{-1} N g \subseteq N\)。(共轭不变性)
- \(\forall g \in G, g^{-1} N g = N\)。
- \(\forall g \in G, g N = N g\)。(左陪集等于右陪集)
- 核心等价条件:由 \(N\) 确定的左陪集划分与右陪集划分完全相同。
第五步:构建商群
一旦我们有了正规子群,之前的障碍就消失了。
- 构造:设 \(N \trianglelefteq G\)。考虑 \(G\) 关于 \(N\) 的所有陪集构成的集合,记作 \(G/N = \{ gN \mid g \in G \}\)。
- 运算:在 \(G/N\) 上定义乘法为:\((aN) \cdot (bN) = (ab)N\)。
- 由于 \(N\) 是正规子群,可以证明这个运算是良定义的。
- 验证群公理:
- 封闭性/良定性:已由定义和正规性保证。
- 结合律:继承自 \(G\) 的结合律。\((aN \cdot bN) \cdot cN = (ab)c N = a(bc) N = aN \cdot (bN \cdot cN)\)。
- 单位元:陪集 \(eN = N\) 就是单位元,因为 \((eN)(aN) = (ea)N = aN\)。
- 逆元:陪集 \(a^{-1}N\) 是 \(aN\) 的逆元,因为 \((a^{-1}N)(aN) = (a^{-1}a)N = eN\)。
- 定义:如上定义的群 \((G/N, \cdot)\) 称为群 \(G\) 关于正规子群 \(N\) 的商群(或因子群)。
第六步:直观理解与例子
- 直观:你可以将商群 \(G/N\) 理解为将整个群 \(G\) “模掉”子群 \(N\) 的影响。在 \(G/N\) 中,子群 \(N\) 本身坍缩成了新的单位元,而 \(N\) 的每一个陪集被“打包”成了一个新群中的一个点。
- 经典例子:
- 整数模n:考虑整数加法群 \((\mathbb{Z}, +)\)。取 \(N = n\mathbb{Z}\)(所有n的倍数构成的子群)。它是正规子群(因为 \(\mathbb{Z}\) 是交换群,所有子群都正规)。商群 \(\mathbb{Z}/n\mathbb{Z}\) 的元素是陪集 \(\bar{0} = n\mathbb{Z}, \bar{1} = 1 + n\mathbb{Z}, …, \overline{n-1} = (n-1) + n\mathbb{Z}\)。它的运算就是模 \(n\) 加法。这正是我们熟悉的模 \(n\) 剩余类群。
- 一般线性群与特殊线性群:考虑所有 \(n \times n\) 可逆实矩阵构成的群 \(GL_n(\mathbb{R})\)(乘法群)。它的子群 \(SL_n(\mathbb{R})\)(所有行列式为1的矩阵)是正规子群。商群 \(GL_n(\mathbb{R}) / SL_n(\mathbb{R})\) 实际上同构于非零实数乘法群 \(\mathbb{R}^*\),因为每个陪集由其中所有矩阵的行列式这个共同的值来标识。
第七步:重要关联——同态基本定理
正规子群和商群与群同态有最本质的联系。
- 核是正规子群:设 \(\phi: G \to H\) 是一个群同态(即保持群运算的映射:\(\phi(ab) = \phi(a)\phi(b)\))。它的核 \(\ker(\phi) = \{ g \in G \mid \phi(g) = e_H \}\) 是 \(G\) 的一个正规子群。
- 同态基本定理:这是整个概念的核心。设 \(\phi: G \to H\) 是满同态,\(N = \ker(\phi)\)。那么存在唯一的群同构 \(\tilde{\phi}: G/N \to H\),使得 \(\phi = \tilde{\phi} \circ \pi\),其中 \(\pi: G \to G/N\) 是自然投影同态(\(\pi(g) = gN\))。
- 意义:这个定理告诉我们:
- 任何同态的像都同构于一个商群。
- 正规子群和同态的核是一一对应的(在同构意义下)。
- 商群 \(G/N\) 是“最经济”的使得 \(N\) 中元素都被映到单位元的群。
总结一下我们的学习路径:我们从群这个基本结构出发,引出子群,然后用子群定义陪集来分割群。为了在陪集集合上定义良定的群运算,我们发现了正规子群这一关键概念。最后,我们利用正规子群成功构造了商群,并通过同态基本定理揭示了它与群同态之间深刻而完美的对应关系。这就是代数中“正规子群与商群”理论的完整图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