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
字数 4263 2025-12-07 17:49:25

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

好的,我们开始学习“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”这个词条。为了让你透彻理解,我将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,一步步构建,直到核心定义和结论。

第一步:复习核心基础——群

首先,我们需要一个最基础的代数结构:

  1. 定义:一个是一个集合 \(G\),配上一种二元运算(通常称为乘法,记作 \(\cdot\) 或省略),满足以下四条公理:
  • 封闭性:对任意 \(a, b \in G\),有 \(a \cdot b \in G\)
  • 结合律:对任意 \(a, b, c \in G\),有 \((a \cdot b) \cdot c = a \cdot (b \cdot c)\)
  • 单位元存在:存在一个元素 \(e \in G\),使得对任意 \(a \in G\),有 \(e \cdot a = a \cdot e = a\)。这个 \(e\) 称为单位元
  • 逆元存在:对任意 \(a \in G\),存在一个元素 \(b \in G\),使得 \(a \cdot b = b \cdot a = e\)。这个 \(b\) 称为 \(a\)逆元,记作 \(a^{-1}\)
  1. 例子:全体整数 \(\mathbb{Z}\) 关于加法构成一个群,单位元是0。全体非零实数 \(\mathbb{R}^*\) 关于乘法构成一个群,单位元是1。

第二步:从群到子群

在一个大群内部,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具有同样群结构的小集合。

  1. 定义:设 \(G\) 是一个群。如果 \(G\) 的一个子集 \(H\) 关于 \(G\) 的运算也构成一个群,则称 \(H\)\(G\) 的一个子群,记作 \(H \leq G\)
  2. 判别法:要检验非空子集 \(H\) 是否为子群,只需验证:
  • 对任意 \(a, b \in H\),有 \(a \cdot b \in H\)。(封闭性)
  • 对任意 \(a \in H\),有 \(a^{-1} \in H\)。(存在逆元)
    (单位元的存在性可由这两条推出。)

第三步:引入陪集与等价关系

我们希望用子群来“分割”整个群。为此,我们定义一种等价关系。

  1. 左陪集:设 \(H\)\(G\) 的子群。对于 \(G\) 中任意一个元素 \(g\),集合 \(gH = \{ g \cdot h \mid h \in H \}\) 称为 \(H\) 的一个左陪集
  2. 等价关系:我们可以定义一个关系:\(a \sim b\) 当且仅当 \(a^{-1}b \in H\)。可以证明这是一个等价关系。
  • 它的一个等价类正好是 \(aH\)
  • 所有不同的左陪集 \(\{ gH \}\) 构成了群 \(G\) 的一个划分,即 \(G\) 中每个元素属于且仅属于一个左陪集。
  1. 右陪集:类似地,可以定义右陪集 \(Hg = \{ h \cdot g \mid h \in H \}\)。它由等价关系 \(a \sim’ b\) 当且仅当 \(ab^{-1} \in H\) 定义。

第四步:核心障碍与关键定义——正规子群

现在,一个自然的想法是:我们能否在所有这些陪集构成的集合上,自然地定义一种群运算?这个新群称为“商群”。

  1. 自然的尝试:我们希望定义陪集之间的乘法为:\((aH) \cdot (bH) = (ab)H\)
  2. 问题:这个定义是否合理(良定义)?它必须不依赖于陪集代表元 \(a, b\) 的选择。即,如果 \(aH = a’H\)\(bH = b’H\),那么必须有 \((ab)H = (a’b’)H\)
  3. 推导条件
  • \(aH = a’H\),知存在 \(h_1 \in H\) 使 \(a’ = a h_1\)
  • \(bH = b’H\),知存在 \(h_2 \in H\) 使 \(b’ = b h_2\)
  • 那么 \(a’b’ = a h_1 b h_2\)
  • 我们希望 \(a’b’ \in (ab)H\),即存在某个 \(h_3 \in H\) 使得 \(a h_1 b h_2 = a b h_3\)
  • 两边左乘 \(a^{-1}\),右乘 \(h_2^{-1}\),得到:\(h_1 b = b h_3 h_2^{-1}\)
  • 为了使右边是 \(b\) 乘以 \(H\) 中某个元素,我们需要对任意 \(b \in G\)\(h_1 \in H\),存在某个 \(h’ \in H\) 使得 \(h_1 b = b h’\)
  • 这等价于:对任意 \(b \in G\),有 \(b^{-1} h_1 b \in H\),记作 \(b^{-1} H b \subseteq H\)
  1. 正规子群的定义:一个子群 \(N \leq G\) 如果满足以下等价条件之一,则称为 \(G\)正规子群,记作 \(N \trianglelefteq G\)
  • \(\forall g \in G, g^{-1} N g \subseteq N\)。(共轭不变性)
  • \(\forall g \in G, g^{-1} N g = N\)
  • \(\forall g \in G, g N = N g\)。(左陪集等于右陪集)
  • 核心等价条件:由 \(N\) 确定的左陪集划分与右陪集划分完全相同。

第五步:构建商群

一旦我们有了正规子群,之前的障碍就消失了。

  1. 构造:设 \(N \trianglelefteq G\)。考虑 \(G\) 关于 \(N\) 的所有陪集构成的集合,记作 \(G/N = \{ gN \mid g \in G \}\)
  2. 运算:在 \(G/N\) 上定义乘法为:\((aN) \cdot (bN) = (ab)N\)
  • 由于 \(N\) 是正规子群,可以证明这个运算是良定义的。
  1. 验证群公理
    • 封闭性/良定性:已由定义和正规性保证。
  • 结合律:继承自 \(G\) 的结合律。\((aN \cdot bN) \cdot cN = (ab)c N = a(bc) N = aN \cdot (bN \cdot cN)\)
  • 单位元:陪集 \(eN = N\) 就是单位元,因为 \((eN)(aN) = (ea)N = aN\)
  • 逆元:陪集 \(a^{-1}N\)\(aN\) 的逆元,因为 \((a^{-1}N)(aN) = (a^{-1}a)N = eN\)
  1. 定义:如上定义的群 \((G/N, \cdot)\) 称为群 \(G\) 关于正规子群 \(N\)商群(或因子群)。

第六步:直观理解与例子

  1. 直观:你可以将商群 \(G/N\) 理解为将整个群 \(G\) “模掉”子群 \(N\) 的影响。在 \(G/N\) 中,子群 \(N\) 本身坍缩成了新的单位元,而 \(N\) 的每一个陪集被“打包”成了一个新群中的一个点。
  2. 经典例子
  • 整数模n:考虑整数加法群 \((\mathbb{Z}, +)\)。取 \(N = n\mathbb{Z}\)(所有n的倍数构成的子群)。它是正规子群(因为 \(\mathbb{Z}\) 是交换群,所有子群都正规)。商群 \(\mathbb{Z}/n\mathbb{Z}\) 的元素是陪集 \(\bar{0} = n\mathbb{Z}, \bar{1} = 1 + n\mathbb{Z}, …, \overline{n-1} = (n-1) + n\mathbb{Z}\)。它的运算就是模 \(n\) 加法。这正是我们熟悉的模 \(n\) 剩余类群。
  • 一般线性群与特殊线性群:考虑所有 \(n \times n\) 可逆实矩阵构成的群 \(GL_n(\mathbb{R})\)(乘法群)。它的子群 \(SL_n(\mathbb{R})\)(所有行列式为1的矩阵)是正规子群。商群 \(GL_n(\mathbb{R}) / SL_n(\mathbb{R})\) 实际上同构于非零实数乘法群 \(\mathbb{R}^*\),因为每个陪集由其中所有矩阵的行列式这个共同的值来标识。

第七步:重要关联——同态基本定理

正规子群和商群与群同态有最本质的联系。

  1. 核是正规子群:设 \(\phi: G \to H\) 是一个群同态(即保持群运算的映射:\(\phi(ab) = \phi(a)\phi(b)\))。它的核 \(\ker(\phi) = \{ g \in G \mid \phi(g) = e_H \}\)\(G\) 的一个正规子群
  2. 同态基本定理:这是整个概念的核心。设 \(\phi: G \to H\) 是满同态,\(N = \ker(\phi)\)。那么存在唯一的群同构 \(\tilde{\phi}: G/N \to H\),使得 \(\phi = \tilde{\phi} \circ \pi\),其中 \(\pi: G \to G/N\) 是自然投影同态(\(\pi(g) = gN\))。
  3. 意义:这个定理告诉我们:
    • 任何同态的像都同构于一个商群。
    • 正规子群和同态的核是一一对应的(在同构意义下)。
  • 商群 \(G/N\) 是“最经济”的使得 \(N\) 中元素都被映到单位元的群。

总结一下我们的学习路径:我们从这个基本结构出发,引出子群,然后用子群定义陪集来分割群。为了在陪集集合上定义良定的群运算,我们发现了正规子群这一关键概念。最后,我们利用正规子群成功构造了商群,并通过同态基本定理揭示了它与群同态之间深刻而完美的对应关系。这就是代数中“正规子群与商群”理论的完整图景。

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 好的,我们开始学习“代数系统的正规子群与商群”这个词条。为了让你透彻理解,我将从最基础的概念开始,一步步构建,直到核心定义和结论。 第一步:复习核心基础——群 首先,我们需要一个最基础的代数结构: 群 。 定义 :一个 群 是一个集合 \( G \),配上一种二元运算(通常称为乘法,记作 \( \cdot \) 或省略),满足以下四条公理: 封闭性 :对任意 \( a, b \in G \),有 \( a \cdot b \in G \)。 结合律 :对任意 \( a, b, c \in G \),有 \( (a \cdot b) \cdot c = a \cdot (b \cdot c) \)。 单位元存在 :存在一个元素 \( e \in G \),使得对任意 \( a \in G \),有 \( e \cdot a = a \cdot e = a \)。这个 \( e \) 称为 单位元 。 逆元存在 :对任意 \( a \in G \),存在一个元素 \( b \in G \),使得 \( a \cdot b = b \cdot a = e \)。这个 \( b \) 称为 \( a \) 的 逆元 ,记作 \( a^{-1} \)。 例子 :全体整数 \( \mathbb{Z} \) 关于加法构成一个群,单位元是0。全体非零实数 \( \mathbb{R}^* \) 关于乘法构成一个群,单位元是1。 第二步:从群到子群 在一个大群内部,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具有同样群结构的小集合。 定义 :设 \( G \) 是一个群。如果 \( G \) 的一个子集 \( H \) 关于 \( G \) 的运算也构成一个群,则称 \( H \) 是 \( G \) 的一个 子群 ,记作 \( H \leq G \)。 判别法 :要检验非空子集 \( H \) 是否为子群,只需验证: 对任意 \( a, b \in H \),有 \( a \cdot b \in H \)。(封闭性) 对任意 \( a \in H \),有 \( a^{-1} \in H \)。(存在逆元) (单位元的存在性可由这两条推出。) 第三步:引入陪集与等价关系 我们希望用子群来“分割”整个群。为此,我们定义一种等价关系。 左陪集 :设 \( H \) 是 \( G \) 的子群。对于 \( G \) 中任意一个元素 \( g \),集合 \( gH = \{ g \cdot h \mid h \in H \} \) 称为 \( H \) 的一个 左陪集 。 等价关系 :我们可以定义一个关系:\( a \sim b \) 当且仅当 \( a^{-1}b \in H \)。可以证明这是一个等价关系。 它的一个等价类正好是 \( aH \)。 所有不同的左陪集 \( \{ gH \} \) 构成了群 \( G \) 的一个 划分 ,即 \( G \) 中每个元素属于且仅属于一个左陪集。 右陪集 :类似地,可以定义 右陪集 \( Hg = \{ h \cdot g \mid h \in H \} \)。它由等价关系 \( a \sim’ b \) 当且仅当 \( ab^{-1} \in H \) 定义。 第四步:核心障碍与关键定义——正规子群 现在,一个自然的想法是:我们能否在所有这些陪集构成的集合上,自然地定义一种群运算?这个新群称为“商群”。 自然的尝试 :我们希望定义陪集之间的乘法为:\( (aH) \cdot (bH) = (ab)H \)。 问题 :这个定义是否合理(良定义)?它必须不依赖于陪集代表元 \( a, b \) 的选择。即,如果 \( aH = a’H \) 且 \( bH = b’H \),那么必须有 \( (ab)H = (a’b’)H \)。 推导条件 : 由 \( aH = a’H \),知存在 \( h_ 1 \in H \) 使 \( a’ = a h_ 1 \)。 由 \( bH = b’H \),知存在 \( h_ 2 \in H \) 使 \( b’ = b h_ 2 \)。 那么 \( a’b’ = a h_ 1 b h_ 2 \)。 我们希望 \( a’b’ \in (ab)H \),即存在某个 \( h_ 3 \in H \) 使得 \( a h_ 1 b h_ 2 = a b h_ 3 \)。 两边左乘 \( a^{-1} \),右乘 \( h_ 2^{-1} \),得到:\( h_ 1 b = b h_ 3 h_ 2^{-1} \)。 为了使右边是 \( b \) 乘以 \( H \) 中某个元素,我们需要对任意 \( b \in G \) 和 \( h_ 1 \in H \),存在某个 \( h’ \in H \) 使得 \( h_ 1 b = b h’ \)。 这等价于:对任意 \( b \in G \),有 \( b^{-1} h_ 1 b \in H \),记作 \( b^{-1} H b \subseteq H \)。 正规子群的定义 :一个子群 \( N \leq G \) 如果满足以下等价条件之一,则称为 \( G \) 的 正规子群 ,记作 \( N \trianglelefteq G \): \( \forall g \in G, g^{-1} N g \subseteq N \)。(共轭不变性) \( \forall g \in G, g^{-1} N g = N \)。 \( \forall g \in G, g N = N g \)。(左陪集等于右陪集) 核心等价条件:由 \( N \) 确定的左陪集划分与右陪集划分完全相同。 第五步:构建商群 一旦我们有了正规子群,之前的障碍就消失了。 构造 :设 \( N \trianglelefteq G \)。考虑 \( G \) 关于 \( N \) 的所有陪集构成的集合,记作 \( G/N = \{ gN \mid g \in G \} \)。 运算 :在 \( G/N \) 上定义乘法为:\( (aN) \cdot (bN) = (ab)N \)。 由于 \( N \) 是正规子群,可以证明这个运算是良定义的。 验证群公理 : 封闭性/良定性 :已由定义和正规性保证。 结合律 :继承自 \( G \) 的结合律。\( (aN \cdot bN) \cdot cN = (ab)c N = a(bc) N = aN \cdot (bN \cdot cN) \)。 单位元 :陪集 \( eN = N \) 就是单位元,因为 \( (eN)(aN) = (ea)N = aN \)。 逆元 :陪集 \( a^{-1}N \) 是 \( aN \) 的逆元,因为 \( (a^{-1}N)(aN) = (a^{-1}a)N = eN \)。 定义 :如上定义的群 \( (G/N, \cdot) \) 称为群 \( G \) 关于正规子群 \( N \) 的 商群 (或因子群)。 第六步:直观理解与例子 直观 :你可以将商群 \( G/N \) 理解为将整个群 \( G \) “模掉”子群 \( N \) 的影响。在 \( G/N \) 中,子群 \( N \) 本身坍缩成了新的单位元,而 \( N \) 的每一个陪集被“打包”成了一个新群中的一个点。 经典例子 : 整数模n :考虑整数加法群 \( (\mathbb{Z}, +) \)。取 \( N = n\mathbb{Z} \)(所有n的倍数构成的子群)。它是正规子群(因为 \( \mathbb{Z} \) 是交换群,所有子群都正规)。商群 \( \mathbb{Z}/n\mathbb{Z} \) 的元素是陪集 \( \bar{0} = n\mathbb{Z}, \bar{1} = 1 + n\mathbb{Z}, …, \overline{n-1} = (n-1) + n\mathbb{Z} \)。它的运算就是模 \( n \) 加法。这正是我们熟悉的模 \( n \) 剩余类群。 一般线性群与特殊线性群 :考虑所有 \( n \times n \) 可逆实矩阵构成的群 \( GL_ n(\mathbb{R}) \)(乘法群)。它的子群 \( SL_ n(\mathbb{R}) \)(所有行列式为1的矩阵)是正规子群。商群 \( GL_ n(\mathbb{R}) / SL_ n(\mathbb{R}) \) 实际上同构于非零实数乘法群 \( \mathbb{R}^* \),因为每个陪集由其中所有矩阵的行列式这个共同的值来标识。 第七步:重要关联——同态基本定理 正规子群和商群与群同态有最本质的联系。 核是正规子群 :设 \( \phi: G \to H \) 是一个群同态(即保持群运算的映射:\( \phi(ab) = \phi(a)\phi(b) \))。它的核 \( \ker(\phi) = \{ g \in G \mid \phi(g) = e_ H \} \) 是 \( G \) 的一个 正规子群 。 同态基本定理 :这是整个概念的核心。设 \( \phi: G \to H \) 是满同态,\( N = \ker(\phi) \)。那么存在唯一的群同构 \( \tilde{\phi}: G/N \to H \),使得 \( \phi = \tilde{\phi} \circ \pi \),其中 \( \pi: G \to G/N \) 是自然投影同态(\( \pi(g) = gN \))。 意义 :这个定理告诉我们: 任何同态的像都同构于一个商群。 正规子群和同态的核是一一对应的(在同构意义下)。 商群 \( G/N \) 是“最经济”的使得 \( N \) 中元素都被映到单位元的群。 总结一下我们的学习路径:我们从 群 这个基本结构出发,引出 子群 ,然后用子群定义 陪集 来分割群。为了在陪集集合上定义良定的群运算,我们发现了 正规子群 这一关键概念。最后,我们利用正规子群成功构造了 商群 ,并通过 同态基本定理 揭示了它与群同态之间深刻而完美的对应关系。这就是代数中“正规子群与商群”理论的完整图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