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的幂等元分解
我们从幂等元开始一步步讲,然后进入“环的幂等元分解”这个核心。
第一步:回顾幂等元
在一个环 \(R\) 中,一个元素 \(e \in R\) 叫做幂等元,如果它满足 \(e^2 = e\)。这是一个元素自己乘自己等于自己的性质。最简单的例子:在整数环 \(\mathbb{Z}\) 中,只有 0 和 1 是幂等元。但在矩阵环中,例如 2x2 实矩阵环 \(M_2(\mathbb{R})\) 中,像 \(\begin{pmatrix}1 & 0 \\ 0 & 0\end{pmatrix}\) 这样的投影矩阵就是幂等元。
第二步:幂等元的正交性
在环 \(R\) 中,两个幂等元 \(e\) 和 \(f\) 称为正交的,如果 \(ef = fe = 0\)。例如,矩阵 \(e=\begin{pmatrix}1 & 0 \\ 0 & 0\end{pmatrix}\) 和 \(f=\begin{pmatrix}0 & 0 \\ 0 & 1\end{pmatrix}\) 就是正交的幂等元,因为它们的乘积是零矩阵。
第三步:中心幂等元
一个幂等元 \(e \in R\) 称为中心幂等元,如果它与 \(R\) 中所有元素都交换,即对任意 \(r \in R\),有 \(er = re\)。中心幂等元属于环的中心 \(Z(R)\)。
第四步:环的直和分解
在环论中,如果能把一个环 \(R\) 写成两个(或更多)理想的直和:\(R = I_1 \oplus I_2\),这意味着:
- 作为加法群,\(R\) 是 \(I_1\) 和 \(I_2\) 的直和,即每个 \(r \in R\) 可以唯一写成 \(r = a_1 + a_2\),其中 \(a_1 \in I_1, a_2 \in I_2\)。
- \(I_1\) 和 \(I_2\) 都是 \(R\) 的双边理想。
- \(I_1 \cap I_2 = \{0\}\)。
第五步:幂等元分解定理
现在,核心的“环的幂等元分解”指的是:环的直和分解与正交中心幂等元的完全分解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。
具体来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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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 \(R = I_1 \oplus I_2\) 是两个非零双边理想的直和,那么存在唯一的正交中心幂等元 \(e_1, e_2 \in R\) 使得:
- \(e_1 + e_2 = 1\)(单位元的分解)。
- \(e_1^2 = e_1, e_2^2 = e_2\)(幂等性)。
- \(e_1 e_2 = e_2 e_1 = 0\)(正交性)。
- 对任意 \(r \in R\),有 \(e_1 r = r e_1\) 等(中心性)。
- 并且有 \(I_1 = e_1 R = R e_1\), \(I_2 = e_2 R = R e_2\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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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过来,如果存在两个正交的中心幂等元 \(e_1, e_2\) 满足 \(e_1 + e_2 = 1\),那么 \(R\) 可以分解为两个双边理想的直和:\(R = e_1 R \oplus e_2 R\)。
第六步:如何得到这个分解?
从 \(e_1 + e_2 = 1\) 开始。对任意 \(r \in R\),我们可以写成:
\(r = 1 \cdot r = (e_1 + e_2) r = e_1 r + e_2 r\)。
由于 \(e_1\) 是中心的,\(e_1 r = r e_1 \in e_1 R\),且 \(e_1 R\) 是双边理想。同理 \(e_2 R\) 也是。又因为 \(e_1 e_2 = 0\),任何元素在 \(e_1 R\) 和 \(e_2 R\) 中的表示是唯一的。最后,如果 \(x \in e_1 R \cap e_2 R\),则 \(x = e_1 r_1 = e_2 r_2\),两边左乘 \(e_1\) 得 \(e_1^2 r_1 = e_1 e_2 r_2 = 0\),所以 \(x = 0\)。这就完成了直和分解。
第七步:推广到有限个分量的分解
这个理论可以推广。如果 \(R = I_1 \oplus I_2 \oplus \cdots \oplus I_n\) 是有限个双边理想的直和,那么存在一组正交的中心幂等元 \(e_1, e_2, \dots, e_n\) 使得:
- \(e_1 + e_2 + \dots + e_n = 1\)。
- 对 \(i \neq j\),有 \(e_i e_j = 0\)。
- 每个 \(e_i\) 是幂等元。
- 并且 \(I_i = e_i R\)。
反之,这样一组正交中心幂等元也给出了环的一个直和分解。
第八步:例子
考虑环 \(R = \mathbb{Z}_6\)(模6的整数环)。它的理想分解是 \(\mathbb{Z}_6 \cong \mathbb{Z}_2 \oplus \mathbb{Z}_3\)(由中国剩余定理)。对应的正交中心幂等元是什么?
在 \(\mathbb{Z}_6\) 中,元素是 \(\{0,1,2,3,4,5\}\)。我们需要找到 \(e_1, e_2\) 使得:
- \(e_1 + e_2 = 1\)
- \(e_1^2 = e_1, e_2^2 = e_2\)
- \(e_1 e_2 = 0\) mod 6
通过尝试或计算,可以找到:
\(e_1 = 3\)?验证:3+?=1 mod 6,不行。标准方法是解同余方程:
我们希望 \(e_1 \equiv 0 \pmod{3}\) 且 \(e_1 \equiv 1 \pmod{2}\),这样它在 \(\mathbb{Z}_2\) 分量上是1,在 \(\mathbb{Z}_3\) 分量上是0。解这个同余方程组:满足 \(e_1 \equiv 0 \pmod{3}\) 的数在0-5之间是0,3。其中满足 \(e_1 \equiv 1 \pmod{2}\) 的是3。所以 \(e_1 = 3\)。
验证:\(3^2=9 \equiv 3 \pmod{6}\),是幂等元。 \(e_2 = 1 - e_1 = 4\)。验证:\(4^2=16 \equiv 4 \pmod{6}\),是幂等元。并且 \(3*4=12 \equiv 0 \pmod{6}\),正交。它们显然是中心的(因为环是交换的)。于是, \(\mathbb{Z}_6 = 3\mathbb{Z}_6 \oplus 4\mathbb{Z}_6\)。而 \(3\mathbb{Z}_6 = \{0,3\} \cong \mathbb{Z}_2\), \(4\mathbb{Z}_6 = \{0,2,4\} \cong \mathbb{Z}_3\)。
第九步:意义与应用
环的幂等元分解是将环分解为更简单理想(可以看作更小的环)的基本工具。在非交换环论中,中心幂等元的正交分解对应于环的中心本原理想分解。在表示论中,这对应于将模范畴分解为不可分解分量的直和。它也是研究环的结构、模的分类以及代数K-理论等问题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