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的Jordan-Hölder定理
字数 851 2025-11-19 06:58:46

模的Jordan-Hölder定理

  1. 模的合成列
    \(M\) 是一个模(例如向量空间或阿贝尔群的推广)。一个合成列\(M\) 的子模链:

\[ 0 = M_0 \subset M_1 \subset \cdots \subset M_n = M, \]

其中每个商模 \(M_i / M_{i-1}\)单模(即没有非平凡子模)。这些单商模称为合成列的合成因子
示例:若 \(M\) 是有限维向量空间,单模对应于一维子空间,合成列等价于基的选取。

  1. Jordan-Hölder定理的表述
    若模 \(M\) 存在合成列,则:
    • 任意两个合成列长度相同(记为 \(n\),称为 \(M\)长度)。
    • 它们的合成因子(包括重数)在同构意义下唯一确定,即若两个合成列分别为

\[ \{M_i\}_{i=0}^n, \quad \{N_j\}_{j=0}^m, \]

\(n = m\),且存在排列 \(\pi\) 使得 \(M_i / M_{i-1} \cong N_{\pi(i)} / N_{\pi(i)-1}\)
意义:合成因子是模的“不可约组成部分”,类似于整数的素因子分解。

  1. 定理的证明思路

    • 细化引理(Schreier):任意两个子模链可通过插入中间子模得到等价的细化链。
    • 对合成列应用细化引理,由于合成列的商模是单模,细化后的新因子必与原因子同构。
    • 通过比较细化后的链长与因子同构性,得到唯一性。
  2. 应用与推广

    • 有限群:将群视为 \(\mathbb{Z}\)-模,Jordan-Hölder定理说明有限群的合成列(通过正规子群定义)的单商群唯一。
    • 表示论:群表示的不可约分解维数唯一。
    • 范畴论:在阿贝尔范畴中,若对象有有限长度,则定理仍成立。
  3. 注记
    定理要求模满足升链或降链条件(如诺特模或阿廷模),以确保合成列存在。对于无限长模,定理不直接适用,但可通过局部化或完备化工具推广。

模的Jordan-Hölder定理 模的合成列 设 \( M \) 是一个模(例如向量空间或阿贝尔群的推广)。一个 合成列 是 \( M \) 的子模链: \[ 0 = M_ 0 \subset M_ 1 \subset \cdots \subset M_ n = M, \] 其中每个商模 \( M_ i / M_ {i-1} \) 是 单模 (即没有非平凡子模)。这些单商模称为合成列的 合成因子 。 示例 :若 \( M \) 是有限维向量空间,单模对应于一维子空间,合成列等价于基的选取。 Jordan-Hölder定理的表述 若模 \( M \) 存在合成列,则: 任意两个合成列长度相同(记为 \( n \),称为 \( M \) 的 长度 )。 它们的合成因子(包括重数)在同构意义下唯一确定,即若两个合成列分别为 \[ \{M_ i\} {i=0}^n, \quad \{N_ j\} {j=0}^m, \] 则 \( n = m \),且存在排列 \( \pi \) 使得 \( M_ i / M_ {i-1} \cong N_ {\pi(i)} / N_ {\pi(i)-1} \)。 意义 :合成因子是模的“不可约组成部分”,类似于整数的素因子分解。 定理的证明思路 细化引理 (Schreier):任意两个子模链可通过插入中间子模得到等价的细化链。 对合成列应用细化引理,由于合成列的商模是单模,细化后的新因子必与原因子同构。 通过比较细化后的链长与因子同构性,得到唯一性。 应用与推广 有限群 :将群视为 \( \mathbb{Z} \)-模,Jordan-Hölder定理说明有限群的合成列(通过正规子群定义)的单商群唯一。 表示论 :群表示的不可约分解维数唯一。 范畴论 :在阿贝尔范畴中,若对象有有限长度,则定理仍成立。 注记 定理要求模满足 升链或降链条件 (如诺特模或阿廷模),以确保合成列存在。对于无限长模,定理不直接适用,但可通过局部化或完备化工具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