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的Hopf模
我们先从一个简单的概念说起。假设你有一个环 \(R\)。一个左 \(R\)-模 \(M\) 就是一个装备了与 \(R\) 中元素的标量乘法的阿贝尔群,满足分配律、结合律等公理。这是我们讨论的基础。
现在,我们想在这个模上添加一些额外的结构,让它变得更“有趣”。一个自然的想法是,考虑一个模,它同时还是一个“余模”(comodule)。余模是模的对偶概念,但为了不引入太多新定义,我们先从一个更具体的结构入手:Hopf 模。Hopf 模的核心思想是,它是一个同时拥有“模”结构和“余模”结构,且这两个结构是相容的对象。
为了定义 Hopf 模,我们需要一个比环更丰富的代数结构作为背景。这个结构就是 Hopf 代数。让我一步步构建这个概念:
步骤1:从代数到双代数
- 代数(Algebra): 一个结合代数 \(H\) 本质上是一个既是环又是模的向量空间(或更一般地,在一个交换环 \(k\) 上的模),并且乘法和单位映射都是 \(k\)-线性的。更形式化地说,我们有:
- 乘法 \(m: H \otimes_k H \to H\) 是结合的。
- 单位元 \(u: k \to H\),满足单位元公理。
- 余代数(Coalgebra): 这是代数的“对偶”概念。一个余代数 \(C\) 有:
- 余乘法 \(\Delta: C \to C \otimes_k C\) 是上结合的。
- 余单位 \(\epsilon: C \to k\),满足余单位公理。
- 双代数(Bialgebra): 如果一个结构 \(B\) 同时是一个代数和一个余代数,并且它的代数运算和余代数运算是相容的,那么它就是一个双代数。相容性是指:余乘法 \(\Delta\) 和余单位 \(\epsilon\) 必须是代数的同态。这意味着:
- \(\Delta(xy) = \Delta(x) \Delta(y)\) (在张量积代数中理解)。
- \(\Delta(1) = 1 \otimes 1\)。
- \(\epsilon(xy) = \epsilon(x)\epsilon(y)\) 且 \(\epsilon(1) = 1\)。
步骤2:引入对极(Antipode)—— Hopf 代数的定义
一个双代数 \(H\) 如果配备一个特殊的线性映射 \(S: H \to H\),称为对极,使得下图交换:
\[\begin{CD} H \otimes H @>{1 \otimes S}>> H \otimes H \\ @V{\Delta}VV @VV{m}V \\ H @>{u \circ \epsilon}>> H \\ @V{\Delta}VV @VV{m}V \\ H \otimes H @>{S \otimes 1}>> H \otimes H \end{CD} \]
更具体地,这等价于要求对任意的 \(h \in H\),有:
\[\sum_{(h)} h_{(1)} S(h_{(2)}) = \epsilon(h) 1_H = \sum_{(h)} S(h_{(1)}) h_{(2)} \]
这里我们用 Sweedler 记号 \(\Delta(h) = \sum_{(h)} h_{(1)} \otimes h_{(2)}\) 来表示余乘法。
一个配备了对极的双代数,就称为一个 Hopf 代数。对极可以看作是“代数逆”的推广。例如,在群代数 \(kG\) 中,对极定义为 \(S(g) = g^{-1}\)。
步骤3:定义 Hopf 模
现在,假设我们有一个 Hopf 代数 \(H\)。一个(左)Hopf 模 是一个三元组 \((M, \cdot, \rho)\),其中:
- \((M, \cdot)\) 是一个左 \(H\)-模。这意味着有一个作用 \(H \otimes M \to M\),记作 \(h \cdot m\),满足模的公理。
- \((M, \rho)\) 是一个左 \(H\)-余模。这意味着有一个余作用 \(\rho: M \to H \otimes M\),记作 \(\rho(m) = \sum_{(m)} m_{(-1)} \otimes m_{(0)}\),满足余模的公理(类似于余代数的公理)。
- (相容性条件/Hopf 模公理)模结构和余模结构是相容的。这个条件要求余作用 \(\rho\) 是一个左 \(H\)-模同态,这里 \(H \otimes M\) 上的模结构是通过 \(H\) 的余乘法定义的(称为对角作用):
\[\rho(h \cdot m) = \Delta(h) \cdot \rho(m) \]
用 Sweedler 记号展开,这个等式左边是 \(\rho(h \cdot m) = \sum (h \cdot m)_{(-1)} \otimes (h \cdot m)_{(0)}\)。
右边是 \(\Delta(h) \cdot (\sum m_{(-1)} \otimes m_{(0)}) = \sum (h_{(1)} m_{(-1)}) \otimes (h_{(2)} \cdot m_{(0)})\)。
所以相容性条件可以写作:
\[\sum (h \cdot m)_{(-1)} \otimes (h \cdot m)_{(0)} = \sum (h_{(1)} m_{(-1)}) \otimes (h_{(2)} \cdot m_{(0)}) \]
这个条件的直观解释是:用 \(H\) 的元素作用在 \(M\) 上,与 \(M\) 的“余结构”的交互方式是由 Hopf 代数的余乘法 \(\Delta\) 来协调的。
步骤4:例子
- 正则 Hopf 模:Hopf 代数 \(H\) 本身就是一个 Hopf 模。其模结构是左乘(正则模),余模结构是余乘法 \(\Delta\)。
- 平凡余模的 Hopf 模:设 \(V\) 是任意一个 \(k\)-向量空间。定义 \(M = H \otimes V\)。其模结构是 \(h’ \cdot (h \otimes v) = (h’ h) \otimes v\)。余模结构是 \(\rho(h \otimes v) = \Delta(h) \otimes v \in H \otimes (H \otimes V)\)。可以验证这是一个 Hopf 模。
- 在群上的应用:设 \(H = kG\) 是群代数。一个 \(kG\)-Hopf 模 \(M\) 的余模结构 \(\rho: M \to kG \otimes M\) 可以等价地描述为一个 \(G\)-分次结构。\(M\) 被分解为子空间直和 \(M = \oplus_{g \in G} M_g\),其中 \(M_g = \{ m \in M \mid \rho(m) = g \otimes m \}\)。相容性条件就变成了:群作用保持这个分次,即 \(h \cdot M_g \subseteq M_{hg}\)。
步骤5:基本定理与重要性
Hopf 模理论中的一个核心结果是 Hopf 模的基本定理(或称结构定理)。它说:
设 \(H\) 是一个 Hopf 代数。对于任意左 \(H\)-Hopf 模 \(M\),都存在一个自然的 \(k\)-线性同构:
\[ > M \cong H \otimes M^{coH} > \]
其中 \(M^{coH} := \{ m \in M \mid \rho(m) = 1_H \otimes m \}\) 称为 \(M\) 的不变子空间 或余不动点。右边的 Hopf 模结构就是上面例子2中的结构。
这个定理非常重要,因为它告诉我们:
- 所有 Hopf 模本质上都是由其“不变部分”(一个普通的向量空间/模)通过张量积 \(H \otimes -\) 构造出来的。
- 它建立了 Hopf 模范畴和普通向量空间范畴之间的等价(实际上是 Morita-Takeuchi 等价的一个特例)。
- 它是许多对偶理论和积分理论的基础。例如,通过考虑 \(M = H\) 本身(正则 Hopf 模),其不变子空间 \(H^{coH}\) 就与 \(H\) 上的“左积分”空间密切相关,这是研究 Hopf 代数自身结构(如半单性)的关键工具。
步骤6:扩展与相关概念
- 相对 Hopf 模:如果 \(A\) 是 \(H\) 的一个右余子模子代数,我们可以定义 \((H, A)\)-相对 Hopf 模,它是具有右 \(A\)-模结构的左 Hopf 模,并且满足额外的相容性。这推广了基本定理。
- Yetter-Drinfeld 模:这是一种更微妙的相容结构,它联系了左模结构和右余模结构(或反之),是构造辫子范畴和霍普夫代数扩张的重要工具。
- 在代数几何与表示论中的应用:Hopf 代数是对代数群、量子群等结构的线性化。Hopf 模对应的是这些群(或量子群)在具有额外“余结构”的向量空间上的作用,在研究齐次空间、诱导表示、仿射群概形的商等方面有根本性作用。
总结一下,模的Hopf模 是建立在 Hopf 代数这一丰富代数结构之上的概念。它将模的“作用”和余模的“余作用”以一种由 Hopf 代数余乘法协调的方式结合起来。其深刻性体现在结构定理中,该定理完全分类了所有这样的模,并揭示了 Hopf 代数与更简单的线性对象之间的深刻联系。它是连接代数、表示论、代数几何和非交换几何的关键桥梁之一。